一、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0049,服务地区包括杭州及浙江全省,现就职于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的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他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执行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校友导师、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
程杰律师执业理念是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执业以来办理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500+。业务专长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他曾为多家保险公司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还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
二、主办案例
案件背景: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2018年1月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因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于2018年6月委托程杰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依法分割房屋、王XX承担房屋评估费和诉讼费用。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证据。
律师作用: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全面分析,明确核心争议。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指出其不能证明资金来源和用途。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案涉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结合王XX婚内出轨过错事实,反驳其不合理诉求。一审判决后,程杰律师认为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认定证据不足,代理杨XX上诉。二审庭审中,重点围绕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的父母还贷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最终判决维持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变更一审房屋折价款金额,王XX向杨XX支付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比例,王XX承担更多费用,维护了杨XX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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