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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还有房贷,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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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856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房子有房贷,归属依情况而定。婚前买且登记一方名下,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归登记方但要补偿对方。婚后购买,无论登记谁名下一般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等原则判决。双方争所有权可竞价,一方主张则评估,取得方给对方补偿,总之归属问题复杂,要综合考量保障权益。
离婚房子还有房贷,归谁

一、离婚房子还有房贷,归谁

离婚时,如果房子还有房贷,归属问题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该房产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其次,若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那么出价高者得;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离婚时房子还有房贷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一般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支付相关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可约定补偿办法。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工伤由谁承担赔偿标准

工伤情形下,赔偿责任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部分赔偿由基金支付,部分由单位支付;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

1、当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赔偿项目,保障工伤职工能得到相应救治与补偿。

2、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体现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和单位应尽的责任。

3、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性规定。

工伤赔偿涉及诸多细节和具体情况,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我进行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离婚房子还有房贷归谁这一问题时,其背后涉及诸多考量。除了房屋本身的归属判定,后续房贷的偿还责任划分也至关重要。比如,若房子判给一方,另一方是否还需承担部分房贷?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使用需求等因素综合判定。而且,如果房屋归属出现争议,在法律程序上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是大家可能会面临的复杂情况。若你对离婚房子还有房贷归谁以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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