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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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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446人看过
导读:追偿权分为三类情形: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另有约定),在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权利但不损害其利益;合伙人清偿数额超亏损比例的,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侵权领域中,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监护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故意/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提供劳务方故意/重大过失)承担责任后,可向过错方追偿。
追偿权有哪些规定

一、追偿权有哪些规定

追偿权分为多种情形。保证人追偿权方面,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合伙人追偿权上,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亏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侵权领域追偿权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后,有其他有过错的监护人,可向其追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二、追偿权有哪些情形

追偿权在我国法律中有多种情形:

1.担保责任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甲为乙的债务向丙提供保证,乙不还钱,甲替乙偿还后,甲可向乙追偿。

2.合伙债务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侵权责任追偿权: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被监护人适当追偿。

三、追偿权有哪些法定情形

追偿权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保证人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合伙人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保险人代位追偿权: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雇主追偿权: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当我们梳理追偿权有哪些规定时,除了基础的权利定性,更要关注不同场景下的实操细节。比如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从实际清偿债务之日起计算3年,且需向债务人主张;又如合伙经营中,合伙人对外清偿合伙债务后,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比例优先按合伙协议约定,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分担。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追偿的可行性与效率。若你正面临担保追偿、合伙追偿等具体纠纷,对追偿权的行使条件、时效起算、追偿范围仍有困惑,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你精准拆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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