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20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为济南,联系地址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
姜凯文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的担任者。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及解决民商事争议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相关领域成功案件有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在其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80%,且多次成功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同时,他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姜凯文律师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外疑难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他曾荣获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等诸多荣誉及称号。此外,他还兼任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等多个媒体相关职务。
二、主办案例
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不起诉案。2021年10月31日,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xx、闫X、马x为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编造并传播了含有虚假疫情信息的短视频。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11月1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后联系XX公司,同日14时10分许公司封控该视频。
姜凯文律师办理此案时,结合当时背景特点指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为引流,也有警醒群众重视病毒的目的。同时,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但并非完全虚构。并且从公司规章制度不完善的角度出发,向检察机关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
最终,检察院认为闫X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因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一系列研究和报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闫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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