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结束还可不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仍可争取孩子抚养权。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情形,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判决。要注意,变更抚养权需有合理理由且遵循法定程序,不能仅凭个人意愿随意要求变更。
二、离婚结束还能不能进行财产再分配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财产再分配存在一定条件限制。
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离婚后出现新的财产线索,足以影响财产分配公平性等特殊情况,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尝试重新分配财产,但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撑诉求。总之,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进行财产再分配,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及能否举证。
三、离婚结束还能不能起诉索要抚养费
离婚结束后能起诉索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或虽有约定但因情况变化,如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子女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或增加抚养费数额。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生活费用增加的凭证等,以支持诉求。
离婚结束还可不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其实离婚后并非无法变更抚养权,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种可申请变更的法定情形。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重病无法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子女行为,或年满八周岁以上子女明确表示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等。不过变更抚养权需通过诉讼或协议方式,过程中需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的证据、自身抚养条件更优的证明等,不少人因证据不足导致诉求难获支持。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困惑,比如不清楚具体法定情形、不知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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