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监外执行能减刑么
判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减刑。监外执行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变更,并非刑罚的终结。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刑。但减刑幅度应依照法律规定,同时要考虑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的表现等因素。例如,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等。总之,监外执行的罪犯有机会通过自身表现获得减刑,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判监外执行还可上诉吗
判监外执行后可以上诉。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方式,当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时可适用。
若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即使已进入监外执行阶段,只要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就可通过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让上级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和裁判。
三、判监外执行一般多长时间结案
监外执行本身并非结案程序,不存在“结案时间”的说法。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出现法定情形时,在监狱外执行刑罚。
监外执行的期限与剩余刑期相关。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如病愈、怀孕分娩后等,且刑期未满,应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若刑期已满,则依法办理释放手续。
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却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关于判监外执行能减刑么,除了需明确其减刑适用的法定情形外,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值得关注:其一,监外执行本身需满足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等法定条件,若不符合则可能被依法收监,这也是判断减刑可能性的基础前提;其二,减刑需以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为核心条件,且需符合减刑间隔、幅度等具体规定,并非所有监外执行的罪犯都能获得减刑。如果您对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减刑的申报流程及具体要求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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