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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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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436人看过
导读:赌博罪犯罪金额认定分三种情形: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抽头指组织者抽费获利);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含当场现金、有价证券,网络赌资按点数乘实际金额);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即使前两未达标也可能追责)。各地或依实际微调数额标准。
赌博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

一、赌博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

赌博罪中犯罪金额认定分不同情形。

对于抽头渔利数额,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构成赌博罪。这里的抽头渔利指组织者从赌博活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获利。

赌资数额方面,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赌资包括当场赌博的现金、有价证券,通过网络赌博的,账户内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为赌资。

参赌人数累计获利也会影响认定,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即便抽头渔利或赌资未达标准,也可能按赌博罪追究。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依当地实际情况对数额标准有微调。

二、赌博罪的犯罪对象是不是赌资

赌博罪的犯罪对象并非赌资。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物。而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资是赌博活动中的款项,并非该罪的犯罪对象。从构成要件看,赌博罪表现为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重点在于赌博这种行为本身,而非具体的赌资。只要实施了符合赌博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便没有实际赌资或赌资多少,都可能构成此罪。所以,赌资只是赌博行为中的一个要素,不能认定为赌博罪的犯罪对象。

三、赌博罪的犯罪客体是否指向赌资

赌博罪的犯罪客体并非指向赌资。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这种行为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扰乱社会正常生活秩序、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而赌资只是赌博犯罪过程中的一个物品或财产表现形式,并非该罪所侵害的本质社会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没有实际的赌资,只要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达到一定标准,同样会构成赌博罪。所以,不能将赌博罪的犯罪客体简单等同于赌资。

关于赌博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除了法律明确的赌资计算标准外,还有几个易被忽略的关联问题需留意。比如,若参与赌博存在共同犯罪情形,各行为人涉及的赌资是否会累计计算?此外,被认定为赌资的财物(如现金、转账记录)在追缴时,是否会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赌资,避免无辜牵连?这些问题看似与金额认定直接相关,却常让当事人陷入困惑。若您在实际中遇到赌资计算争议、共犯金额认定不清,或是对赌资追缴流程有疑问,别再纠结模糊的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理清细节,解答具体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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