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首先要明确,离婚后财产已分割,不再是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其个人财产按继承处理。
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财产。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此处指现任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在分割遗产时,需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已死亡一方的份额析出,再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比如房产等财产,要先确定该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及份额,然后对属于已死亡方的部分进行继承分配。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离婚后一方父母的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一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分配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才属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有,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财产赠与夫妻双方,也会按共同财产考量分配方式。总之,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方式、来源及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等,以此来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而确定分配方式。
三、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咋办
首先明确,离婚后房产等财产过户需双方配合。若一方不配合,可采取以下措施:查看离婚协议,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方协助过户的义务,可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过户的合同义务,法院判决后,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若房产系法院判决归一方所有,可持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直接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无需对方配合。
此外,若因另一方不配合导致无法按时过户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总之,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配合过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时,核心前提是离婚时共同财产是否已完成有效分割。若离婚时双方未全面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生存方需先厘清未分割财产的范围,再处理死亡方继承人(如子女、父母)对该部分财产的继承主张;若离婚协议或判决已明确财产归属,但死亡方未及时办理过户等手续,生存方还可能面临财产权利确认的纠纷。比如未过户的共同房产,死亡方子女主张继承份额时,生存方该如何举证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对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遗留问题、继承人权利主张等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