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合同未签订是否会生效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并生效。若未签订书面贷款合同,通常合同不生效。
但存在例外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并生效。比如贷款人已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接受使用了该款项,即便未签合同,贷款合同也可能生效。
若发生纠纷,已履行义务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履行事实及双方存在贷款合意。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借贷双方最好签订书面贷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二、贷款合同未放款咋解除合同
若贷款合同未放款,可按以下方式解除合同:
查看合同约定:先看贷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未放款情况下合同解除的条款。若有,按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比如支付一定违约金等。
协商解除:主动与贷款机构沟通,说明情况并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愿。若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书面解除协议,明确合同解除及相关权利义务终止。
法定解除:若因贷款机构违约未放款,如未在约定期限内放款,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依据《民法典》规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解除效力。
三、贷款合同未经本人签名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未经本人签名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本人未签名意味着未作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成立,自然不具法律效力。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本人虽未签名,却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比如按合同约定进行还款,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依然成立并生效。此外,若存在表见代理等情况,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签订合同,合同对本人也可能产生效力。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贷款合同的效力。
贷款合同未签订是否会生效,并非仅取决于书面形式是否存在,实际中存在需重点关注的特殊情形。比如,若双方虽未签署正式书面合同,但一方已按约定发放贷款、另一方也实际接收并使用,可能形成事实合同关系,此时需结合履行细节判断合同效力;此外,贷款合同生效还可能涉及放款条件是否达成、利率约定是否合法等要件,若合同存在格式条款排除借款人主要权利,也会影响效力认定。如果您遇到贷款未签合同却有资金往来,或对合同生效要件、后续纠纷处理存在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厘清风险,提供实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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