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点是何时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中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自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财产分割协议生效。
诉讼离婚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作出判决。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15日)满后生效;二审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财产分割按判决内容执行。
特殊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股权该如何处理
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股权处理如下:
一方名下股权:若为夫妻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该方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若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双方名下股权:双方协商一致按比例分割股权,或一方退出公司,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公司股份:涉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直接按比例分割股份。具体分割方式需综合考虑公司性质、股东意愿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遗漏了怎么办
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遗漏部分财产,可采取以下措施。离婚后发现有遗漏财产未分割,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遗漏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需要注意的是,自发现遗漏财产之日起三年内应行使权利,此为诉讼时效。若超过该时效起诉,对方以时效抗辩,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另外,起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点是何时,除了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符合法定情形(如一方隐藏财产)这两种主要情况外,还有一些易被忽略的细节。比如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共同房产或存款,此时还能申请重新分割吗?另外,若夫妻一方因重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用,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些问题看似与时间点直接相关,却常因信息不对称让当事人困惑。如果您正面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间点界定问题,或是对上述拓展的特殊情形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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