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转业军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和转业军人离婚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和转业军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和转业军人离婚分割财产,需区分不同财产性质。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军人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年平均值=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总额÷(70-入伍时实际年龄)),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平均分割。
对于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裁判。
三、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与转业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需区分不同财产性质。
根据相关法律,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将发放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如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军人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对于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同样遵循上述分割原则。
在明确和转业军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核心规则后,还有两个关键细节值得关注:一是转业军人的转业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并非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婚姻存续时间与费用发放年限按比例分割;二是若双方育有子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因照顾子女权益获得适当倾斜。如果您对转业费的具体分割比例、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的衔接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梳理具体情况,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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