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的法律界,潘登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对象。他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321,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新天地商务中心四幢西楼601室。
潘登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和债权债务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合同领域,他深耕多年,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30%,在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债权债务领域,他承办相关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占比约70%,并且熟悉企业破产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能充分展现潘登律师的专业价值。本案原告为肖XX等五人,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为深圳市XX公司,争议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2010年6月9日,原杭州XX经营部与被告签订合同,原告按约提供石材,经对账被告尚有774572.6元货款未结清,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并提出多项抗辩,包括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等,还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面对复杂的案情,潘登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解决了主体资格问题。针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他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积极应对被告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在三次庭审中,他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
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部分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双方分担。潘登律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
潘登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的专业法律分析能力、证据运用技巧、诉讼策略制定能力,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他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包括在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方面遇到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成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依靠。
潘登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