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立案需要啥证据
公安局立案需有一定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且应追究刑事责任。证据类型多样,包括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书证,像合同、书信等能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所作陈述;被害人陈述,也就是受害者描述的案件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如法医鉴定、笔迹鉴定等;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立案阶段对证据的要求并非达到定罪标准,只需有初步证据表明存在犯罪事实即可。例如发现有人死亡且现场有凶器,即便未确定凶手,也可先立案侦查。
二、公安局立案后能否不起诉
公安局立案后不存在不起诉情况,不起诉决定由检察院作出。
公安局立案后会进行侦查,侦查终结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所以,公安局立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依具体案情和证据等情况,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公安局立案需检察院批准吗
一般情况下,公安局立案不需要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于自己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即可予以立案。
不过,对于某些特定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另外,公安机关在对一些案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检察院审查批准。若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当我们厘清“公安局立案需要啥证据”后,实践中还有两个常见困惑值得关注:其一,若初步提供的证据达不到立案标准,该如何补充?比如刑事案件需证明“有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责”,治安案件需证明“有违法事实且需处罚”,证据不足时可通过补充证人证言、物证鉴定、监控记录等材料完善;其二,不同案件类型的立案证据侧重点不同。比如盗窃案需证明被盗财物价值、作案痕迹,故意伤害案需证明伤害程度、因果关系等。如果您正为立案证据收集犯难,比如不知哪些材料有效、如何固定关键证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梳理,解决实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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