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赠与未完成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通常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其中赠与条款如将房产等财产赠与子女或另一方,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即便赠与财产未完成交付或过户,也不影响协议效力。
不过,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离婚协议中赠与往往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支持随意撤销。
二、离婚协议赠予儿子房产如何操作
以下是离婚协议赠予儿子房产的操作要点:
1.离婚协议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赠予儿子的条款,写清房产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产权号等,表明双方自愿将该房产赠予儿子的意思。
2.办理公证(可选):为增强协议效力,可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协议更具证明力,也可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3.过户登记:协议生效后,双方需和儿子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按登记中心要求填写表格、提交材料,缴纳相关税费后完成过户,将房产登记至儿子名下。
三、离婚协议赠与房产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条款不存在有效期限制。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赠与房产条款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该条款持续有效。不过,在房产过户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但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有特殊性,若涉及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赠与人撤销赠与。若受赠方请求赠与人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应依约履行。若赠与人不履行,受赠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赠与协议。
“离婚协议赠与未完成有效吗”是不少离婚登记后当事人常困惑的问题,除了核心效力判断,实践中还有两个关键关联问题需留意:一是若赠与的是房产、车辆等需登记过户的财产,未完成过户时,赠与人能否以“赠与未完成”为由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多是为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若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赠与人一般不得随意撤销;二是若受赠方(如子女)发现赠与未落实,能否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等义务?这需结合协议具体约定、财产性质等判断。如果您正面临此类纠纷,不确定赠与效力、能否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权益边界,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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