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进行调解本人是否要到场
起诉离婚调解时本人一般要到场。
离婚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调解需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当事人亲自到场,能充分表达自身意愿和诉求,使调解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促使双方协商解决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若本人不到场,可能无法准确传达真实想法,影响调解结果的公正性与合理性。特殊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可委托代理人,但本人仍应尽可能参与。总之,为保障自身权益及调解顺利进行,起诉离婚调解时本人通常应到场。
二、起诉离婚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起诉离婚进行婚内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首先,分割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但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其次,分割原则上遵循自愿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次,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最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起诉离婚进行财产分割需准备什么
起诉离婚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等)、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工资流水、投资收益凭证等,证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及归属。
再者,准备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若涉及房产,可能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涉及公司股权,要准备股东信息、出资证明等。
同时,要明确财产分割的原则,如均等分割,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将这些材料准备齐全,有助于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财产权益,保障财产分割的顺利进行。
除了起诉离婚进行调解本人是否要到场的问题,实践中不少当事人还会困惑:若调解不成,后续诉讼流程该如何推进?以及,若因重病、异地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是否能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为参与调解?这些细节往往影响离婚进程的效率与结果。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调解的实际困扰,对到场要求、特殊情况处理或调解不成的后续安排还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离婚调解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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