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姻期间能否进行财产公证
夫妻在婚姻期间可以进行财产公证。夫妻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进行财产公证时,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等材料,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如实说明财产状况和公证目的,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经审查通过后,即可出具公证书。
二、夫妻婚姻期有贷款,离婚后怎样去处理
夫妻婚姻期有贷款,离婚后需区分贷款性质处理。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债务清偿方式,如约定各自承担比例,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三、夫妻婚姻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婚姻期间赠与财产的分割需分情况讨论。
若赠与明确只归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该财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赠与合同中写明“仅赠与夫/妻一方”。
若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双方父母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且未明确赠与一方,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期间能否进行财产公证?答案是肯定的,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并办理公证。不过,除明确公证的可行性外,还需关注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公证需双方共同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及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到场办理,确保协议内容真实自愿;二是公证后的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后续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纠纷,公证文书可作为核心证据。若你对公证所需材料、协议条款拟定,或想了解公证后如何变更约定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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