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中谁会成为被告
在破产清算中,可能成为被告的主体有多种情况。
若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有异议,以债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因为债务人是承担债务的主体,债权人是要确认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数额等问题。
当债权人认为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过错,损害其利益时,可将管理人列为被告,这是由于管理人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等行为直接影响债权人权益。
此外,债务人的出资人如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在破产清算中,管理人可代表债务人以该出资人为被告,要求其补足未缴纳的出资,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二、破产清算中房子由谁来管辖
在破产清算中,房子作为债务人的不动产,其管辖问题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涉及债务人房子等不动产的处理,一般也在该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包括房子,对其进行调查、清理、评估和处置等工作。
若房子存在产权争议等纠纷,通常也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一并审理。这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集中性和高效性,避免不同法院之间的裁判冲突,确保对债务人财产的统一处理,以公平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三、破产清算中企业能否继续经营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企业原则上不能继续经营。
破产清算意味着企业已资不抵债,进入清理债务、处置资产阶段。此阶段目的是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使各债权人按法定顺序受偿。继续经营可能导致资产进一步损耗、债务增加,损害债权人利益。
但存在特殊情况,经债权人会议同意且法院许可,企业可以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经营,以维持企业营运价值,增加破产财产,进而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不过这种情况较为少见,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总之,通常情况下破产清算中的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特殊情形需经特定程序批准。
破产清算中谁会成为被告?除了债务人企业可能因债务争议被起诉外,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债权人可追加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或抽逃范围内承担责任;若企业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也可能被列为被告。这些情形涉及出资瑕疵认定、关联交易效力等复杂问题,当事人常因不熟悉举证规则陷入被动。如果您正面临破产清算中的被告主体认定、责任追究困惑,或是担心自身是否会被列为被告,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厘清风险、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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