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了,由谁来承担债务偿还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破产,一般先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对其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破产了,债务究竟要如何办
公司破产时,需按法定程序处理债务。首先,要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对其进行全面清查、评估和登记。
接着,管理人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之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然后,管理人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分配顺序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按比例分配。完成上述程序后,未清偿的债务依法免除。
三、公司破产了,之前的债务要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时,债务按法定程序处理。首先,公司需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对其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公司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消灭,债权人不能再就未获清偿部分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可要求股东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
当公司破产了,由谁来承担债务偿还的问题,除了核心的债务主体界定外,还有几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值得关注。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可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破产清算过程中,债务清偿需遵循法定顺序。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税款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可能按比例清偿。若您作为股东、债权人或相关方,对股东担责的具体情形、破产清偿顺序的实操细节,或是自身遇到的类似问题仍有困惑,别错过专业帮助,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资深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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