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可撤诉离婚案件
在离婚案件中,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申请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则是指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被视为撤诉的情形。
一般来说,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需注意,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法院认为撤诉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不准许撤诉。例如,涉及财产分割且有逃避债务嫌疑等情况。一旦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离婚案件即告终结,原告在撤诉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什么时候可以提起执行异议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分不同类型,提起时间有所不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即执行程序开始后至执行终结前,旨在纠正违法执行行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需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若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则无法提出。另外,对于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在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提出执行异议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应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什么时候可以指定抚养权
指定抚养权一般在法定监护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出现。根据法律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通常在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下,才会涉及指定问题。指定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
了解什么时候可撤诉离婚案件后,不少人会进一步关心两个实操问题:一是撤诉后若想再次起诉离婚,有没有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出现家暴升级、财产隐匿等新证据,则不受此限。二是撤诉是否需要被告同意?其实撤诉是原告的诉讼权利,但需经法院审查(如是否存在规避法律等情形),并非必须经被告同意。如果你对离婚撤诉的具体时间节点、再次起诉的条件,或是撤诉的材料准备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离婚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