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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否要求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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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0 · 1138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无特殊约定的房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分割。首先确定性质: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一方或双方)均为共同财产。分割分协商(双方就归属及补偿达成一致)和诉讼(法院按贡献、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判决)。例如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首付方名,协议不成则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总之离婚有权分割共同房产。
离婚可否要求分房产

一、离婚可否要求分房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权要求分割。

首先要确定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协商分割,双方可就房产归属及补偿达成一致;二是诉讼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双方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原则。

例如,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共同房产。

二、离婚可否要求对方一次性给几年抚养费

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几年抚养费。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需考虑对方的支付能力和意愿。若对方有足够经济能力且愿意一次性支付,法律不禁止。

实践中,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若对方经济状况良好,有稳定高收入或有大额资产,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能保障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稳定供给。但如果对方经济状况不佳,缺乏一次性支付能力,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该请求,而是判决定期支付。

三、离婚可否要求对方赔偿

离婚时可要求对方赔偿,但需符合法定情形。若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该请求,若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此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此外,损害赔偿需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主张。所以,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可在离婚时提出赔偿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聚焦“离婚可否要求分房产”时,除了基础的夫妻共同房产分割规则,还有不少容易混淆的特殊情形。比如,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划分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再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这些细节往往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非专业人士容易判断失误。如果您正面临房产分割的困惑,或是不确定自己的房产是否属于可分割范围,别让模糊的法律认知耽误您的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离婚房产分割的每一个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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