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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房屋贷款要怎么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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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6 · 1413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房屋贷款分割分两种情况: 1.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补偿对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 婚后共同贷款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协商不成则法院判房屋归属,取得方续还贷款并对另一方合理补偿。
离婚后,夫妻房屋贷款要怎么去分割

一、离婚后,夫妻房屋贷款要怎么去分割

离婚时房屋贷款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房屋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分割房屋及贷款,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属,由取得房屋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咋执行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执行时,债权人可向原夫妻双方或一方主张权利。若生效法律文书已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可直接执行夫妻双方财产。若只列一方为被告,在执行阶段,可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执行其名下财产。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的,法院应支持。

三、离婚后,夫妻间之前的欠条是否有效

离婚后,夫妻间之前的欠条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基于真实的借贷合意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这与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类似。只要该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有实际的款项交付等借贷事实存在,那么即便双方离婚,欠条所代表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受法律保护。

持有欠条的一方可以依据欠条要求另一方履行还款义务。若另一方拒绝还款,持有欠条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欠条及相关款项交付证据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离婚后,夫妻房屋贷款要怎么去分割?除了明确贷款偿还责任的基本划分,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常困扰当事人:一是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若房屋系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需结合首付来源、还贷比例、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合理分配,并非仅归产权登记方;二是未还清贷款时的房屋过户,因贷款未结清可能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需协商提前还贷或通过协议约定后续过户义务及违约责任。如果您正面临这类纠纷,对增值部分计算、过户流程或具体分割方案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影响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每一步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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