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罪怎么处理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三种情况处理:
犯新罪的,撤销假释,对新罪判决,把前罪未执行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未判的,撤销假释,对新发现的罪判决,将前后两判决刑罚依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已执行刑期算入新判决刑期。
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但未构成新罪的,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的刑罚。
二、假释考验期满犯新罪撤销假释吗
1.假释是对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者,执行一定刑罚后附条件提前释放。假释考验期内,需遵守规定,由公安机关监督。
2.若考验期内无违规等情况,期满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3.撤销假释的情形发生在考验期内,如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违规。
4.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撤销假释,按新罪单独量刑,符合累犯条件的从重处罚。
三、假释考验期满又犯新罪怎么办
假释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此时又犯新罪,说明其并未真正改造好。首先要撤销假释决定。然后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例如,前罪原判有期徒刑10年,已假释5年,考验期满又犯新罪,新罪判3年,那么就需将剩余未执行的5年与新罪的3年合并,按规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总之,要对这种违反假释规定又犯罪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罪怎么处理,除了明确的撤销假释、对新罪定罪量刑后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外,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容易让人混淆。比如,若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未处理的漏罪,同样需撤销假释,按“先并后减”原则合并处罚漏罪与原判刑罚;另外,若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考验期内曾犯新罪,只要未超过追诉时效,仍需追究新罪责任,且不再撤销原假释。如果您正面临假释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上述情形,或想了解具体的数罪并罚计算方式,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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