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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决定的期限为多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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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0 · 1925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遵循法定程序: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批捕后立即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则消除情形后通知),并讯问被逮捕人;若不应逮捕,需立即释放并发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决定的期限为多久内

一、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决定的期限为多久内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如果是无法通知的情形,则应在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立即通知。同时,公安机关还需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若发现不应逮捕,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二、公安机关宣布刑事拘留有啥要求

公安机关宣布刑事拘留须符合法定情形和遵循法定程序。法定情形上,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若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情形之一,可先行拘留

程序上,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宣布刑事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告知其涉嫌的罪名、拘留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此外,还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当拘留应立即释放。

三、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决定的期限为多久

公安机关没有宣布逮捕决定的权力,它是执行逮捕的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有决定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当我们关注公安机关宣布逮捕决定的期限为多久内时,除了这一核心期限,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留意:一是逮捕决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除外);二是若被逮捕人或其家属对逮捕决定有异议,可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等途径维护权益。但实际操作中,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形可能影响上述程序的执行细节,比如“有碍侦查”的认定标准、通知方式的选择等。如果您对逮捕决定的宣布期限、后续通知流程或异议救济途径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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