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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需要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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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277人看过
导读:集体土地征收批准主体分两类:国务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超35公顷及其他土地超70公顷的情况;其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需履行拟征收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等权益。
征收集体土地需要谁批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需要谁批准

征收集体土地的批准主体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分。

对于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需由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涉及重要的耕地以及大面积土地征收,要经国务院这一最高层级审批。

而征收上述范围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具体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一系列程序,包括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等,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二、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店面怎么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拆迁店面补偿通常包含以下方面:房屋价值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要考虑店面位置、面积、装修等。搬迁补偿:涵盖店面内设备、物资搬迁产生的运输费、搬运费等合理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依据店面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计算,补偿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奖励性补偿:地方政府为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而设,具体看当地政策。

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宅基地归谁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后,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我国,宅基地所有权具有特殊性,其本身就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当集体土地被征收拆迁时,征收的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及地上房屋等附属物,村民失去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征收过程中,政府会给予村民合理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等。拆迁后,原宅基地的权属性质不变,依然为集体所有。若后续该地块有新的规划用途,比如用于村集体公共设施建设等,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当我们明确“征收集体土地需要谁批准”后,实际征地过程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经法定机关批准后,征收方必须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明确征地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核心信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二是补偿标准的确定需以批准文件为基础,结合当地片区综合地价等因素计算,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具体项目。如果您对自家土地征收的审批是否合规、公告程序是否合法,或是补偿金额的计算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逐一解答,帮您理清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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