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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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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069人看过
导读:以下是通常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严重(如严重暴力犯罪)有再犯可能;虽属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哺妇女,但取保有社会危险;累犯、主犯或自伤自残逃避侦查;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但无需逮捕;其他不宜情形。是否适用需综合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判断。
哪些情形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

一、哪些情形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

以下情形通常不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犯罪情节严重,如严重暴力犯罪等,有再犯可能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系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或者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不需要逮捕的。

6.其他不宜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总之,是否适用取保候审需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因素。

二、哪些情形是属于转包的

转包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存在以下情形属于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上述人员与本单位无劳动关系,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

三、哪些情形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这些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存在主观过错或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

当我们梳理“哪些情形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时,除了明确的法定排除情形(如可能实施新犯罪、串供等),还有两个常被忽略的延伸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被羁押后能否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若后续情况变化(如证据不足、病情加重),即便最初不适用取保,也可通过该审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二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否会影响后续量刑。司法实践中,若因社会危险性大不适用取保,可能在量刑时被考量,但并非绝对加重。如果您正面临被羁押或不确定自身是否属于不适用情形,或是想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厘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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