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鉴定人员回避由谁决定
刑事案件中,鉴定人员回避的决定主体因情况而异。
若鉴定人员是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其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若是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若是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若鉴定人员是书记员、司法警察、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在法院系统,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包括鉴定相关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如鉴定相关的书记员、翻译人员等)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总之,根据鉴定人员所属机关及具体身份,由相应的有权机关或负责人作出回避决定。
二、刑事案件鉴定费用是多少
刑事案件鉴定费用因鉴定类型不同而有差异。常见的鉴定如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等)、物证类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声像资料鉴定等,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在我国,部分地区有相关的政府指导价。例如,一些地方的法医病理鉴定中,早期尸表检验可能收费几百元,而尸体解剖检验可能收费数千元。文书鉴定中,笔迹鉴定一般按照检材数量收费,每份检材收费可能在几百到上千元不等。
不过,具体费用还受鉴定机构的资质、地区经济水平、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同时,刑事案件中,一般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费用通常由国家承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自行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可能需自行承担费用。
三、刑事案件鉴定费由谁承担
刑事案件中鉴定费承担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费用,由司法机关承担。因为司法机关有职责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鉴定是其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之一,相关费用理应由其承担。
但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一方为了支持己方观点而自行鉴定,那么该鉴定费用就由自行委托鉴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过,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可能在证明力等方面存在一定限制,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除了明确刑事案件鉴定人员回避由谁决定,实践中还有两个容易忽略的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哪些具体情形下鉴定人员必须主动回避?比如与案件当事人、辩护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是曾担任本案证人、翻译人员等,这些法定情形直接触发回避程序;二是若当事人对鉴定人员的回避决定不服,能否申请复议?复议的提出期限、受理机关有哪些具体要求?这些细节看似琐碎,却直接影响案件公正推进。要是你在实际案件中遇到鉴定人员回避的认定争议,或是对回避决定适用、复议流程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精准梳理每一步规定,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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