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37天后就会移送检察院吗
侦查37天后不一定会移送检察院。在我国,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为三十日,这就是所谓的37天。
若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会继续延长,通常为2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延长。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此时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37天只是提请批捕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并非必然移送检察院。
二、侦查37天内是不是必须移交检察院
侦查37天内并非必须移交检察院。
这里的37天通常指的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
若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会继续在侦查阶段,后续侦查终结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不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侦查37天怎么计算时间
侦查阶段的37天通常指的是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
计算方式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有3至7天的时间来提请批捕。
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当遇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时,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日,总共就是37天。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当日开始计算,直至第37日结束。
侦查37天后就会移送检察院吗?其实并非绝对。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到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两种核心处理:要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若检察院批捕则案件进入后续侦查阶段;要么不批准逮捕,当事人可能被释放或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此外,若案件涉及流窜作案、多人共同犯罪等复杂情形,也存在法定延长侦查期限的可能。你是否对37天内的关键维权节点、批捕后的权利保障、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条件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影响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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