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当认为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应收集因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出、预期利益损失等。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增加违约金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需注意,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所以,关键在于充分举证证明实际损失,以此争取合理的违约金调整。
二、违约金过低和损失赔偿咋并用
违约金过低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在此情况下,损失赔偿与违约金的并用需遵循一定规则。
首先,要明确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以弥补损失为首要考量。当事人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为违约金旨在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增加后的违约金已能起到补偿作用。
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此时需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违约金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确保既对违约行为有一定约束,又不过分加重违约方负担,实现公平合理的法律效果。
三、违约金过低标准是什么
违约金过低并无明确固定标准。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定时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一般会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若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导致对方利润损失等实际损失,而约定违约金远不足以弥补该损失时,受损方有权主张调整。通常会参照合同标的金额、同类合同的一般违约赔偿水平等进行衡量。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可能会认定为过低并予以调整,以合理填补受损方损失,维护合同交易的公平公正。
当遇到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除了知晓法定调整规则,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主张调整违约金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要能拿出实际损失远高于约定数额的证据,比如经营流水、第三方损失凭证等;二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时,会结合合同履行程度、违约方过错大小等因素,不会无上限提高违约金。如果您正面临约定违约金远低于实际损失,却不知如何收集有效证据、怎么申请调整,或是不清楚可得利益损失是否能纳入赔偿范围,别再自己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梳理思路、解决困惑,避免因维权不当错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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