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在宾馆的费用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在宾馆的费用由执行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处的,不得在宾馆等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只有在无固定住处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下,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这里的指定居所通常包括宾馆等。执行机关应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生活条件,包括承担在宾馆等指定居所的相关费用。但如果是因被监视居住人自身原因导致需在宾馆等场所执行,且相关规定未明确由执行机关承担费用的,费用可能由被监视居住人自行承担。
二、监视居住在医院能否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医院的,能折抵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过,若不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的住处监视居住,就不能折抵刑期。所以关键在于判定是否属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若符合条件,在医院监视居住的时间可按上述规则折抵刑期。
三、监视居住在被告的家中执行吗
监视居住通常可以在被告住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如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不过,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当我们关注监视居住在宾馆的费用谁承担时,除了明确该费用通常由执行机关承担外,还需了解其关联的法律细节。比如,哪些情形下会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如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以及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如是否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逮捕)。若您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解除流程,或是具体案件中费用承担的特殊情形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针对您的实际情况给出精准解答,帮您理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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