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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自诉的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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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5 · 1034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可自诉的情形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像侮辱、诽谤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轻伤)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在这些自诉案件里,被害人要自行收集证据并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权益,涉及侮辱、诽谤等多种具体罪名及不同类型案件情况。
刑事案件可以自诉的有哪些情形

一、刑事案件可以自诉的有哪些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可自诉的情形如下: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是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这些自诉案件中,被害人需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刑事案件可否取保缓刑起诉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是不同处理方式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条件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提出申请,由公检法决定是否准许。

缓刑是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可宣告缓刑。

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指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能否实现取保、缓刑、不起诉,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三、刑事案件可作辩护人的亲属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不过,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一般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总之,刑事案件中能作辩护人的亲属一般为上述近亲属范围,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关于刑事案件可以自诉的有哪些情形,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权利应追究刑责但公检不追究的案件。不过,仅知晓情形还不够。若打算提起自诉,需明确证据收集的核心要点(如需自行举证被告人犯罪事实),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此外,自诉案件的审理流程也有特殊之处(如部分可调解、自诉人撤诉),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诉讼结果。如果您正纠结某案件是否属于自诉范围、如何准备自诉材料,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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