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是否必须公证才具法律效力
遗嘱并非必须公证才具法律效力。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具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形式,能增强遗嘱公信力,但非生效必要条件。
二、遗嘱是否必须按手印
遗嘱并非必须按手印。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多样,不同形式要求不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按手印;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也未强制按手印;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未要求按手印;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也无按手印规定。
不过,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需用其他形式重新立遗嘱;公证遗嘱则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嘱是否必须公证才能生效
遗嘱并非必须公证才能生效。遗嘱的法定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只要遗嘱符合相应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使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其效力与其他合法有效的遗嘱效力等同。在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以最后所立的合法遗嘱为准,而非以是否公证判断效力。
关于“遗嘱是否必须公证才具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多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并非唯一有效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只要符合相应法定要件(如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若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以最后订立的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也需通过公证或其他法定有效方式进行。如果您对遗嘱的具体形式要件、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或是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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