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父亲多年不联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离婚后父亲多年不联系子女,通常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父亲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并不因多年不联系而消除,其法定继承权依然存在。
不过,如果子女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排除父亲继承遗产,那么父亲就不能继承该子女的遗产,遗产将按遗嘱进行分配。
二、离婚后父亲该如何计算抚养费
离婚后父亲支付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离婚后父亲给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抚养费数额可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或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等,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父亲多年不联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核心需结合法定继承规则及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判断。若父亲多年不联系子女且构成遗弃情节严重(如未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子女生活困难、身心健康受损等),则可能丧失继承权;反之,若不存在遗弃、虐待等法定事由,其继承权并不因未联系而直接丧失。此外,子女对父亲的赡养义务虽与继承权相关,但需结合具体抚养赡养事实综合认定。若您对该问题中遗弃情节的举证、继承权的具体认定细节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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