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确定
承揽合同的违约金确定方式有约定和法定两种。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按照约定执行。不过,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主张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总之,违约金确定需综合考量合同约定、实际损失等因素。
二、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在这三年期间,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延长。所以,当事人若因承揽合同发生纠纷,应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三、承揽合同的认定有哪些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认定承揽合同可从以下方面判断:合同目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成果为目的,而非单纯提供劳务。如甲让乙制作一个雕花衣柜,重点是得到符合要求的衣柜这一成果。主体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具有独立性。例如装修公司以自身人员和设备完成房屋装修。风险承担: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承担工作成果的风险。若成果在交付前毁损,一般由承揽人承担损失。报酬支付:定作人支付报酬是针对工作成果,而非劳务本身。若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减少报酬或要求重作等。
关于承揽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确定,除了需遵循合同明确约定的计算标准外,还有两个易被忽视的实操要点值得关注。其一,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通常指超过损失的30%),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酌情减少;反之,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也可申请增加至与损失相当的数额。其二,承揽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如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人中途解除合同),其违约金的确定往往需结合具体损失举证,比如逾期交付导致定作人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作为损失依据。若你在承揽合同履行中遇到违约金约定不明、或对违约后的具体赔偿计算存在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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