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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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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1 · 1986人看过
导读:异地离婚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条件不同。协议离婚须夫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异地办。诉讼离婚可异地申请,夫妻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需证明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法院才受理离婚诉讼。
异地离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异地离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异地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条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申请,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民法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就是说,若想在异地通过诉讼离婚,需证明被告在该地有经常居住地,满足此条件法院才会受理离婚诉讼

二、异地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有哪些

异地离婚管辖法院规定如下:诉讼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三、异地离婚的,如何办理起诉

异地起诉离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起诉时,原告需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等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记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若被告存在下落不明、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立案后,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当我们明确异地离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之后,实践中还有两个易混淆的关键问题需留意:一是异地离婚能否走协议离婚流程?通常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双方均在异地,多数情况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二是异地诉讼离婚时,需提供被告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等材料,这是不少人容易疏漏的细节。若您在异地离婚中遇到材料准备不全、流程困惑,或对具体申请条件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异地离婚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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