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不予以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里,根据《刑事诉讼法》,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其一,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
其二,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有犯罪事实或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逮捕证据条件。
其三,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
其四,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其五,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二、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其适用条件如下:
首先,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没有被拘留或逮捕。
其次,通常是经过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情况可适用拘传。不过,根据案件情况,不经传唤也可直接拘传。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有毁灭证据、串供等紧急情形时,司法机关有权直接采取拘传措施。
拘传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或拘传票,执行时需出示,且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次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刑事诉讼中打人行为咋处理
在刑事诉讼中,打人行为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打人行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如在法庭上,可能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若打人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伤害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达不到轻伤标准,但违反治安管理,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总之,刑事诉讼中打人行为会根据行为性质、危害后果等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在梳理刑事诉讼中不予以逮捕的情形有哪些时,不难发现这些情形多与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险性大小直接相关。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刑的嫌疑人,或患有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的妇女,通常不适用逮捕。但需明确:不逮捕≠案件终结,后续可能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仍需配合司法调查。若您正面临刑事诉讼相关困惑,想确认自己或亲友是否符合不逮捕情形,或是想了解不逮捕后的流程推进细节,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法律边界,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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