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范围是哪些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确保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
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谁手中
刑事拘留的决定权主要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手中。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拘留条件,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此外,在特定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负责人有权决定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
总之,刑事拘留决定权并非单一主体掌握,不同情形下由相应的司法机关依法律规定行使,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
三、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一般在14天左右,最长可达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为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当我们厘清刑事拘留的范围是哪些之后,不少当事人仍会遇到实际困惑:比如,若已被刑事拘留,哪些情形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提交哪些材料、满足何种法定条件?又或是,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期限是多久,超期拘留时该如何维权?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却常因缺乏专业指引而陷入迷茫。如果您正面临刑事拘留相关的疑问。无论是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拘留范围存疑,还是想了解后续取保、辩护的具体操作,都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流程、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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