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奋斗。他就是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有着出色表现的法律工作者。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9年。他服务于昆明地区,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有着重要的地位,目前担任该所民商部部长及民商部主要负责人。在这9年的执业生涯中,王定洪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他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经验,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其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一直贯穿于他的每一个案件中。
王定洪律师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下面我们来看他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通信线路坠落致骑车人摔倒受伤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
2021年的某一天晚上,原告宋xx驾驶摩托车行至xx县x交易中心岔路口附近时,因避让不及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而摔倒受伤。该线路附挂在被告x通讯分公司所有的电线杆上,由其负责管理维护;另一被告xx公司通过租赁方式附挂光缆,但管理义务明确归属通讯分公司。事发前该路段已因类似隐患发生事故,虽有警戒线但未彻底排除风险,两被告亦未及时修复或设置有效警示。原告伤后住院12天,诊断为颈部脊髓不完全损伤、肋骨骨折等,支出医疗费及救护车费共计7976.99元,并需颈托固定3个月。交警部门认定两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复核维持原认定。原告遂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6134.99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关系定性,到底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王定洪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收集原告医疗费票据、救护车费凭证、出院证、护理证明等医疗相关证据,明确损伤治疗的直接支出;调取事发现场照片、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佐证线路坠落与原告受伤的因果关系及被告过错。同时,他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第1252条关于构筑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他强调被告作为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面对被告提出的“医疗费用包含陈旧性疾病治疗费用”“事故认定书与接处警记录矛盾”等抗辩,王定洪律师从证据关联性、交警部门职权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反驳,强调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优先性。他还结合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核算误工、护理、营养等损失,并依据医嘱主张出院后3个月的误工期。
经过王定洪律师的努力,xx县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确认原告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9,156.49元,包括医疗费、救护车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责任划分上,被告x通讯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80%赔偿责任(即15,325.19元),原告自行承担20%责任;另一被告xx公司因合同约定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王定洪律师的办案思路清晰且严谨。他深知证据是胜诉的核心,在本案中,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完整的医疗凭证、事发现场照片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直接影响责任认定与损失支持。他提前预判对方质证焦点,针对性强化关键证据的证明力。同时,他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本案初看涉及交通事故,但本质是“线路坠落”引发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需准确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所有人、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而非单纯依据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这一界定直接决定了责任主体的认定方向。
在责任主体认定方面,他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明确义务主体与责任边界。在损失核算上,他兼顾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的计算,既要依据司法解释及当地赔偿标准,又要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嘱、受害人职业状况等实际情况。针对被告的抗辩,他从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出发,结合交警部门事故认定的专业性进行反驳,避免被对方误导审理方向。
王定洪律师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提醒了通信、电力等公用事业运营主体应强化设施维护与安全隐患排查义务,避免因管理疏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受害人在遭受此类损害时,应及时固定证据,明确责任主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王定洪律师会继续凭借他的专业和敬业,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书写更多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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