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今天,我们将聚焦一位在法律界有着卓越表现的律师——刘刚,深入了解他的执业风采以及他所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刘刚律师已在法律行业深耕逾13年,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今,他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担任该所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刘刚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他的业务能力十分全面,在多个专业领域都展现出了卓越的水平。尤其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业绩突出。他目前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不仅如此,他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刘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他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法律权益。他的这些优秀品质和专业能力,使他赢得了客户与同行的高度认可,获得了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刘刚律师办理的单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这起案件在宿州市xx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被告人单xx自2015年起在自己家中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目的是为了使生产的炒面更加劲道、口感好。公诉机关指控其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单xx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面对这样的指控,刘刚律师在单xx本人认罪的情况下,认真研究案卷材料,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他提出,单xx从面粉供应商赵XX处购进面粉生产炒面,但其向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xx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宿州市xx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xx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对被告人单xx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被告人单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这起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单xx的涉案金额为51万元,若指控成立,按照刑法规定,单xx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刘刚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成功促使法院认定的涉案金额降到五十万元以下,将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降低到七年有期徒刑,大大减轻了被告人的刑期。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刘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精准辩护能力。
刘刚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他始终坚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第一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为每一个案件付出努力。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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