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满该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满,会根据不同情形处理。首先,执行机关应在期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未违反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时,执行机关应及时退还保证金。
若案件侦查终结,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解除取保候审。若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可变更强制措施,如转为监视居住或逮捕。执行机关应立即执行决定,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怎样算案件终结
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终结通常有几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就会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此时案件终结。二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等情形;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可不判刑或免刑;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经过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三是法院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或二审判决作出后,案件即终结。案件终结后,执行机关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满会不会收到通知
取保候审期满会收到通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期满时,也会收到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及时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当我们了解取保候审期满该怎么处理时,其实还有几个关键的后续问题需要明确。比如,期满后是否会由执行机关依法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正式结束该强制措施?此外,如果案件仍处于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期满后是否会变更为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不少当事人在期满前后常因这些细节感到困惑,不知如何跟进案件进展、确认自身权利状态。若您正面临取保候审期满的相关问题,或对期满后的解除流程、强制措施变更等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细节、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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