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姜凯文,他执业已逾5年,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山东大学,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熠熠生辉。
姜凯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相关案件390余件,特别是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上,有着极高的造诣,此类案件在他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80%,且多次成功为当事人取得不起诉、缓刑等良好结果。同时,他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多个细分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担任着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务,秉持着“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面这起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撤回起诉案,便是他专业能力的有力见证。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在购买镀锌卷的过程中,与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他们先支付部分货款获取他人信任,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较大。
在办理此案时,姜凯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他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通过言辞类证据证明被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目的是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经营出现问题继续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目的;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欠条,没有躲避债务的意图;被告未及时还款是经营不善和市场因素所致,并非主观意愿。
同时,他还强调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在交易时不存在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且提出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介入。
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后,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姜凯文律师在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中的深厚功底,更凸显了他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他坚守法律底线,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为当事人争取了公正的裁决,也为行业树立了榜样,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追求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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