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已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逾5年,目前担任该律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及解决民商事争议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多次成功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
据了解,在他所处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撤回起诉案颇具代表性。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为购买镀锌卷,先后与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艾XX与李XX收到全部货物后,以先支付部分货款的方式获取他人信任,延迟合同履行,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较大。
在办理此案时,姜凯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思路。他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通过言辞类证据,证明被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目的为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同时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认为被告出现经营问题后继续经营是正常选择,其经营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目的;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相应欠条,不具有躲避债务的意图;被告未及时还款系经营不善及诸多市场因素导致,而非其主观意愿。
此外,律师还指出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在交易时不存在任何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且强调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干预。
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法院方面,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后,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姜凯文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充分展现了他在经济类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的实力。无论是在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他都以“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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