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他执业九年,现就职于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是律所主任。自执业以来,他办理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就有500+。
他就是程杰律师,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不仅如此,他还身兼数职,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执行专委会委会等多个重要职务,同时还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校友导师。他秉持着“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执业理念,深耕婚姻家庭、房屋征迁等领域,曾处理多起上亿资产的婚姻家庭离婚诉讼以及千万级家庭分家析产财产分割案件。
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以及“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并且是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
在他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十分典型。杨XX与王XX离婚后,因房屋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杨XX委托他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证据。
接受委托后,他迅速开展工作。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他指出该小票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及用途,不符合法律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他认为案涉房屋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原则。
一审法院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他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他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判决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同时调整了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他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多争取40万元财产权益,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相信凭借这样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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