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周耀东,他来自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周耀东律师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学术型硕士。丰富的学习经历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不仅如此,他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方面,占比约30%,还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从业以来,周耀东律师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他还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
下面来看周耀东律师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利息。
在办案过程中,周耀东律师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律师围绕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
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的执业理念,在多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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