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分两种情况。
若合同中有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应按照该条款确定管辖法院。协议管辖需采用书面形式,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若合同中没有协议管辖条款,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撤销权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消灭
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规定。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例如,当事人在知晓可撤销事由后,向对方明确表示不会行使撤销权,或者以实际行为继续履行合同等,均视为放弃撤销权。
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4.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由谁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及主体如下:
行使方式:一般应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来行使。需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进行,如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显失公平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行使主体:重大误解的误解方、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显失公平中受损害方等享有撤销权。例如,因卖方欺诈签订合同,买方作为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需注意,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查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并作出裁决。
当探讨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时,我们知道这并非简单的问题。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有多种情况,一般会依据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来判定。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特殊合同或复杂交易的管辖考量。比如,对于不动产相关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可能会有特别规定。若你在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方面存在疑惑,无论是对一般规则的理解,还是特殊情况的应对,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和提供精准的管辖法院确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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