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可以不给抚养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孩子利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不支付抚养费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孩子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规定是多少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数额,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议应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需依孩子年龄及父母具体情况判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严重疾病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道德品质等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着重考虑。
总之,一切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是不行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逃避。若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比如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可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或定期支付。而且,如果对方长期拖欠抚养费,还可能影响孩子日后的教育、医疗等权益。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抚养费是保障其生活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你是否正面临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困扰呢?要是对追讨抚养费的流程、如何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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