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逮捕犯罪嫌疑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该事实包含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行为,且该行为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相关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其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即根据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比照刑法规定,衡量对其所犯罪行,最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最后,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形。
同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可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二、什么情况逮捕后停止羁押期限
逮捕后停止羁押期限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发现不应当逮捕,如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应立即释放并变更强制措施;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更适宜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停止羁押、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三、什么情况逮捕犯罪嫌疑人不能见面
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通常在侦查阶段,除辩护律师外,其他人一般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依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是为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干扰司法的情况发生。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未经许可,律师也不能会见。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相对更为自由。但非辩护律师的其他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通常无法与犯罪嫌疑人见面。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知道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了严重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且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像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情况。而且,如果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逃跑或者毁灭证据等,也可能会被逮捕。若你对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形、程序等还有疑问,或者身边有人面临类似情况,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提供准确且实用的法律建议,助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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