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会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会依法提起公诉。具体情形有:一是单人犯罪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均已查清;二是共同犯罪案件中,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且无疑问;三是无法查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形,但能确定主要犯罪事实;四是有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可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构成犯罪,且依据刑法规定应受刑事处罚,同时不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二、哪些情形会被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此外,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但可正常适用减刑。
三、哪些情形会视为原刑法执行完毕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一是被判处管制的,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二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服刑期满,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三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一定刑期后获假释,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四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缓刑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有期徒刑,之后按相应刑罚执行规定处理。若期满则视为执行完毕。
当探讨哪些情形会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时,我们要知道这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考量。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犯罪情形外,一些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也会被提起公诉。比如涉及多人的共同犯罪,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认定都需细致审查。还有一些新型犯罪,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涌现,一旦触犯法律底线,也会面临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情况。你是否对某些行为是否会导致被提起公诉存在疑问呢?若对相关法律情形界定、公诉流程等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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