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是否能要精神损失费
1.夫妻离婚,特定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比如对方重婚、与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就有权索赔,含精神损害赔偿。
2.要精神损失费需满足条件:对方有法定过错行为;请求方无过错;过错行为造成精神损害;二者有因果关系。
3.无过错方要在离婚诉讼时提请求。若协议离婚时放弃,之后再主张,法院通常不支持。
二、夫妻离婚时将房产证如何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然后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去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协商不成则诉至法院,凭生效法律文书过户。
2.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离婚时归该方,无需特别处理房产证。若婚后共同还贷,得房方要补偿另一方。办理过户按登记机构要求准备材料、走程序。
三、夫妻离婚时如何将公司给孩子
1.夫妻离婚把有限责任公司给孩子,要按民法典和公司法规定。双方先达成一致,签书面协议将股权赠与孩子。
2.若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他们有优先购买权,放弃后孩子可成新股东。
3.孩子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股东权利由法定代理人代行。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可直接办股权变更登记。
5.最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登记,让赠与有对外公示效力。
当探讨夫妻离婚时是否能要精神损失费这个问题时,有诸多因素需要考量。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另一方才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失费。而且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数额,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综合判断。要是您正面临离婚,对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以及具体标准等存在疑问,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剖析,助力您明晰自身权益,妥善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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