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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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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7634人看过
导读:对按揭买房流程和证件规定: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二、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材料:1、贷款申请表。2、认购协议书或买卖合同。3、身份证明。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3、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二、股权赠与合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赠与合同一旦成立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这种财产上的涉及是很难解决的。如果是双方都接受的无偿股权赠与是成立的,有偿的股权赠与是无法解除的,关于解除股权赠与合同的问题,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小编还提供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供大家参考。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营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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