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需分情况。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林地,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某个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户内成员全部死亡,土地由发包方收回。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等,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即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存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的。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同时,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农村土地承包后补偿款发放流程是啥
农村土地承包后补偿款发放流程如下:首先是发布征地公告,政府将征收范围、目的等告知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户。然后进行土地调查,对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接下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之后修改完善方案。方案获批后,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补偿款由市、县国土资源局通过财政部门拨付给被征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收到款项后,依据相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补偿款分配方案,最后按方案将补偿款发放到农户手中。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想必大家已有一定了解。实际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继承问题,其承包经营权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但对于林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另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同样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若你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具体操作、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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